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受表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10-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10月13日讯(记者 苏婷)今天,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授予马伊娜等63名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员”称号;授予刘珊珊等63名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授予北京市大兴区第十小学少先队大队等200个少先队大队、中队“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称号。

  此次受到表彰的全国优秀少先队员是广大少先队员中的优秀代表,他们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素质全面,模范遵守队章,是少年儿童身边真实、可学的榜样。他们的事迹,充分体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按照党的要求“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受到表彰的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是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的优秀代表。他们政治坚定,责任心强,能够认识和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他们的事迹,充分体现了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志愿辅导员为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推进少先队事业的新发展作出的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受到表彰的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是在各级少先队组织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这些少先队大队、中队组织健全,凝聚力强,队员朝气蓬勃、积极向上,辅导员配备整齐,队活动主题鲜明、丰富多彩,阵地建设有特色,工作制度完善。

  三部门希望全国广大少先队员向受到表彰的优秀少先队员学习,从小培养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希望全国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基层少先队组织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脚踏实地,积极进取,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教育部副部长鲁昕以及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团中央的有关领导参加了表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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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10月13日,由中国共产党缔造的、全国统一的少年儿童组织——中国少年儿童队正式成立。1950年,第一次全国少年儿童工作干部大会颁布了中国少年儿童队的队旗、队歌等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1953年,“中国少年儿童队”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教育少年儿童学习“先锋”的榜样,继承他们的事业,沿着党开辟的道路勇敢前进。1979年,在全国第六次少先队工作会议上,重新提出“把全体少年儿童组织起来”。1981年,共青团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决议》之后,逐步实现了全国适龄少年儿童入队。1984年7月,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2005年5月,团中央、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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